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业务、塑料管道系统生产及销售业务。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基础,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和汽车工业的发展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通过技术引进、合资合作、自主发展、投资多元化等措施,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装备水平、制造技术、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并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
塑料管道是市政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塑料管道具有耐腐蚀、抗老化、导热系数低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管网等领域,同时因其稳定的性能逐步取代了金属管道占据了行业主导地位。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业务、塑料管道系统生产及销售业务。
汽车零部件:主要涵盖金属零部件、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包括汽车车身结构件、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配套产品、汽车尼龙管路系统、汽车橡胶管路及总成、汽车装饰密封件等系列,主要用于整车车身结构、管路系统等汽车部件的供应配套。
塑料管道:市政管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塑料管道具有耐腐蚀、抗老化、导热系数低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管网等领域,同时因其稳定的性能逐步取代了金属管道占据了行业主导地位。
公司长期以来已经建立了一条完整的供应链,参照国内外先进企业的供应商管理模式,由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有效的选择、考核和管理,逐步优化了供应商资源,并在公司财务金融部、市场营销部、中央研究院等部门的配合下,实现了对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的有效控制,多年来已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稳定合作关系。
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运行,即公司主要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对于技术含量较低、工艺较为简单的配件,公司发包给其他单位进行外协生产。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和塑料管道以直销方式为主。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为国内外主机厂配套,塑料管道产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供货关系是根据主机厂的要求开发出配套产品,经审核通过以后再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和客户建立起来的。通常在年初签订本年度销售框架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据此,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区域布局主要围绕整车厂设厂以降低运输成本,有效地提高供货效率。公司的塑料管道业务主要直接针对具体工程,通过招投标获取订单。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将科技创新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高端人才引领计划,系统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聚焦新能源电池壳体轻量化、高强度轻量化安全防撞系统、低渗透低排放汽车管路系统以及新型市政工程管道系统等关键领域,以前瞻性视角布局战略性技术研发,开展跨领域协同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持续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细分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深化大客户战略管理模式,提升集团化市场管控效能,构建更为敏捷、协同、高效的市场响应与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市场联动与资源共享。紧跟产品结构调整步伐,精准把握产品结构调整方向,加速资源向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产品集聚。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组合与市场布局,提升核心产品的市场份额与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与发展韧性。
坚持提升内部管理,通过体系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深度融合,推动管理变革与效率提升。全面深化提质增效各项举措,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成本管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决策响应速度。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夯实企业发展根基,将强大的内部管理能力转化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为未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主要客户是国内外主流车企和新能源汽车电池厂商,包括宝马、奔驰、奥迪、保时捷、北美新能源头部企业、国内新能源企业、stellantis、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长安汽车、奇瑞、长城、吉利、东风乘用车、东风本田、东风日产、江铃股份、江淮汽车、上汽通用、上汽大通、长安福特、一汽红旗、一汽奔腾、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广汽乘用车、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上汽乘用车、北京现代、悦达起亚、广汽埃安、东风岚图、理想汽车、小鹏汽车、蔚来汽车、宁德时代、蜂巢能源、国轩高科、光束汽车、北汽股份、赣锋锂电等。
其他产品客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天源给排水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常州金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主业深耕细作,传统产品继续发力,新业务布局稳步推进,实现营业收入198.36亿元、同比增长5.30%,归母净利润8.35亿元、同比增长27.41%,归母净资产80.5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81%,经营规模与盈利水平同步提升。
(1)深化客户战略合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开展客户高层互访活动,完成奔驰、宝马、一汽、东风、长安、广汽、理想、小鹏等多家主流客户拜访,深化客户战略合作关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交流机制;全年举办多场专项产品推介与技术交流活动,邀请华为、一汽、中国重汽、上汽通用五菱等优质客户参与,点对点深度对接,推动合作共赢。汽车金属板块,奔驰等优质头部客户占比达91%,热成型、电池壳、保险杠等优势产品占比达87%,实现北京奔驰钢铝混门槛大总成产品谱系突破、Stellantis辊压产品突破、小鹏汽车热成型门环产品突破。汽车管路系统,成功将管路产品推向储能、充电站、数据中心等多场景并进入多家头部生态供应链,其中数字能源液冷系统业务形成覆盖一次侧、二次侧、机柜总成和储能系统的液冷产品矩阵,已完成从车端管路向数字能源设备的迁移,形成以液冷管路、快速接头、软管与管路总成为核心的产品矩阵,通过美国UL认证、AMD认证及散热巨头企业严苛测试。市政管道系统,国际市场中标阿联酋CPECC海湾西东管线电缆管项目、江苏赛弗道管道管件出口项目、阿联酋IGPS油田注水管项目等。
(2)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科技创新体系。一是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公司全年研发经费投入9.18亿元,投入强度4.63%。二是持续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以“两个清单”为抓手,统筹推进公司级科研项目38项,重点科研任务取得突破,整体研发成效稳步提升。三是科学统筹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以凌云中央研究院为核心的1+7创新平台,成功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新增1个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1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个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完成集团公司级汽车零部件创新平台设立申报;全年获得授权专利228项(其中发明45项),新增软著登记9项,参编国家标准发布3项,主导行业标准制修订发布2项,公司科技软实力不断增强。四是加快产业升级,推进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汽车热管理系统完成“热管理集成阀岛”、“热管理控制器”两大核心部件自主研发,商用车热管理系统获得重汽新能源重卡批量订单;汽车流体控制系统完成电子水泵、多通路电子水阀、电池包快换接头及冷却管路总成的开发及验证工作,多个产品已实现批量应用;线控转向系统自主完成两种转向器样机的设计、制造及台架测试;智能悬架系统联合科研院所搭建的创新平台积极推进智能悬架油气弹簧、磁流变减震器等关键部件试制;高精度力传感器已建成专业产线,并成立智能传感分公司,完成拉压力传感器、扭矩传感器系列产品开发,实现舍弗勒、中科新松、雷赛、深圳泰科等批量供货。
(3)落实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进公司成本竞争力持续提升。一是持续加强销售管理,推进应收尽收,应结尽结,应追尽追;二是持续优化运营质量,组织各单位围绕开源增收、节流降本、资产盘活等重点编制年度运营改善计划并推动落实;推进产能布局优化,形成五大区域辊压产能协同、五大冲压基地布局、热成型八大基地关键能力建设、新能源电池壳体三大基地产能规划,推进产能优化与资源共享;三是持续加强采购管理,落实年度结构降本目标,发挥大宗物资集采规模效应,实现采购综合降本。四是持续加强财务降本,深入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充分研究利用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积极推进2023年暴雨灾害损失保险理赔,截至2025年末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均理赔完毕,累计收到保险公司赔付2.039亿元。
(4)多措并举推进国际化经营提质增效和布局优化。一是强化墨西哥WAM能力建设和运营效能提升。制定“开源、节流、盘活、优化、转型”五个模块组成的运营改善计划,2025年重点任务取得重要进展。二是推动德国WAG重点措施落地实施。深入推进六项扭亏脱困措施实施,巩固扭亏脱困成果,WAG经营质效持续向好。三是国际化经营布局进一步优化。明确印尼公司面向东南亚市场、服务国际配套、保障供应链安全的功能定位,加强市场开发;推进摩洛哥基地建厂,完成国家部委备案,积极推进摩洛哥艾斯特注册和厂房建设工作;搭建海外投资平台,完成香港艾斯特公司设立,为海外股权结构优化奠定基础。
(5)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激发公司发展活力。一是完成国企改革试点任务。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前完成并达到预期成效;双百行动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国资委考核达到良好水平;制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方案(2025-2029)》,明确新一轮深化改革内容、举措。二是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确保公司治理合规;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三是加强股东回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2025年半年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4亿元、转增股份2.82亿股;凌云集团按计划完成增持,累计增持636万股凌云股份,增持金额8,001.68万元;四是股权激励第一期限售股份如期解锁,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也已全面达成,进一步激发核心人才干事创业的活力动力;五是按计划推进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7月份已完成上海凌云科技吸收合并上海凌云瑞升,上海凌云瑞升注销,9月份完成凌云吉恩斯吸收合并烟台凌云,烟台凌云注销。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事项: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未来可能面临客户需求下降的市场风险。
为提升成都凌云市场竞争力与客户信任度,保障在川重点车型新项目定点与批量交付,确保成都凌云二期厂房建设顺利推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凌云增资4,0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保持100%不变。
(二)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向成都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次增资要有利于保障新项目定点与批量交付,确保厂房建设顺利推进,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成都凌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保险杠、防撞梁、AB柱、门槛、车门窗框导轨、中型冲焊件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综合考虑经营管理和投资发展等需要,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成都凌云增资4,000万元,增资后成都凌云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9,000万元;增资资金全部用于厂房建设与新项目设备工装投资。增资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目前成都凌云在手定点项目较多,叠加二期厂房基建、设备工装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实施本次增资,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延期、订单流失,可以提升成都凌云保险杠、热成型件、电池壳等核心产品的配套能力与交付能力,扩大重点客户的供应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成都凌云当前高度依赖大众汽车市场,客户销量波动、价格下探、新能源转型不及预期,将直接影响营收与利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也会挤压盈利空间。公司将积极加快客户结构多元化,重点提升比亚迪、奇瑞、吉利等自主品牌供货占比;建立原材料价格对冲与集中采购机制,推进工艺降本、精益生产,稳定盈利水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9,151,721.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284,427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57,096股后共计1,222,227,3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668,199.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88,904,2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55%。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6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加至1,222,360,477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有关规定,按转增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Kaiyun官网登录Kaiyun官网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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